每一个人都有独立的个性,个性代表了一个风格。我们在设计中不能脱离一个人的自然本性而想当然的去设计,而是要结合他自身的“风格”进行适合他特点的艺术构思与再现。
形象设计的服饰要素所要体现的风格如同人的面部表情,如果一个人生得端庄、美丽,但缺少丰富的表情,这张面孔也会显得呆板,没有生气;如果是一张表情丰富的脸庞,即使不是十分美丽,也会打动人心。风格赋予了形象设计的活力与感情,使其成为具有生命的设计。
风格是无形的,又是有形的。说它是无形的,是由于它不能用明确的词语来下定义,没有一定的模式;说它是有形的,是因为风格需要用有形的物来表现出来。
不同的设计风格,适用于不同的穿着者,风格的体现需要与造型、配色恰当地结合,才能使其特性展示得淋漓尽致。每一类风格都具有自己的造型特点及配色规律,但是,它们之间许多的表现方式又是共通的,可以相互借鉴,不必过分地拘泥于细节部分,应该重视观感效果,只要有了感受,就能把握住格调,形成风格表现效果。